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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2019年一季度末央企资产负债率为65.7%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19-06-08 08:09   

中新网6月5日电 国资委财务监管局负责人王海琳今日透露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工作进展情况:一季度末,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5.7%,同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有56家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实现下降,特别是冶金、火电、建筑等产能过剩及高负债行业的负债率明显下降;中央企业的带息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是40.2%,同比下降了0.3个百分点。

6月5日,国新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关于“央企市场化债转股进展如何”的话题,王海琳表示,一季度末,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是65.7%,同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有56家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实现下降,特别是冶金、火电、建筑等产能过剩及高负债行业的负债率明显下降;中央企业的带息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是40.2%,同比下降了0.3个百分点,债务结构也是进一步得到了优化。2017年开展降杠杆、减负债工作以来,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已经累计下降了1个百分点,没有发生债券兑付风险和债务风险事件,在资本市场的信誉保持良好。

王海琳提到,国资委始终高度重视,持续发力,采取多种措施来推动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工作。

一是突出精准、稳妥降杠杆。加强对高负债企业的重点督导和分类管控,充分发挥投资、预算、考核等监管合力来督促高负债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加快回归至合理水平。

二是多渠道引入权益资本。推动开展集团层面多元化、重要领域的混改等工作,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探索发行优先股等混合融资工具,多渠道引入社会权益资本来优化资本结构。

三是推动市场化债转股落地,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创新债转股模式,加快项目落地来充实资本规模。

四是增强自我积累能力,持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财务杠杆约束;持续开展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工作,加强央企的资源整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扩大经营积累,来增强企业的资本实力。

五是加强债务风险防范,持续做好企业负债水平动态监测,强化债券风险防范,坚守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王海琳指出,目前中国宝武、国家电投、中船重工等19家中央企业已经和银行等机构签订了市场化债转股协议,签约规模超过5000亿元,一大批项目已经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落地金额超过3000亿元,为企业降低债务负担、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此外,王海琳还强调,金融机构和实施机构在转股对象、转股债权等方面的选择上也是经过充分论证的,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来操作的,转股的企业必须要能看到它的发展前景,要有实实在在的改革脱困的措施,要能够从体制机制上搞活搞好,因此市场化债转股也需要企业和金融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共同努力配合,企业是基础,金融是支撑,互利互惠,最终实现合作共赢。